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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李培英案二审维持原判
信息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9-7-7 8:31:00 点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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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济南7月6日电(记者张晓晶)6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李培英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2月10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李培英案一审宣判,认定李培英犯受贿罪和贪污罪,其中受贿2661万余元,贪污82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李培英不服判决,上诉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7月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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