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检索:
热点排行
·市纪委监察局召开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学习交流会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尚勇来我市调研
·高安市第二纪工委:“四位一体”模式提升履职能力
·铜鼓:强化纪工委监察分局相关制度建设
·靖安县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回头看”
·铜鼓县“一二三四五”高效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
·樟树市纪委“三抓六必查”规范教育收费
·万载县三措并举 全面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
·上高县纪委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
·樟树:廉政文化进校园突出“五个结合”
 
首页 >>> 案件聚焦 >>> 阅读正文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涉嫌受贿100多万元受审
信息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9-8-3 11:00:00 点击人次:查看

 
新华网广州7月30日电(记者 孔博)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卢锦洪涉嫌受贿人民币80多万元、港币43万元、美元2.8万元、英镑5000元等,30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广州市检察院起诉称,1999年至2008年,卢锦洪在担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萝岗区人民政府顾问期间,利用分管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
据检方指控,2003年,卢锦洪在其家中收受广州市萝岗区萝岗街某村委会主任黄某贿送的50万元;2003年至2007年,卢锦洪先后6次收受广东某建筑公司董事长张某贿送的人民币20万元、港币20万元、美元2万元;2003年至2008年,卢锦洪先后8次收受广州开发区某公司项目经理黄某贿送的港币19万元、美元8000元、英镑5000元。此外,卢锦洪还分别收受他人贿送的人民币102729元、港币4万元、购物卡5000元。
检方认为,卢锦洪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应依法判处。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