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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市经济开发区原管委会副主任受贿被判10年
信息来源:正义网 更新时间:2009-12-25 11:23:00 点击人次:查看

 
近日,由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依法授权临沭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邱某受贿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十年。
判决认定,2004年中秋节至2009年6月份,被告人邱某在担任临沂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经济开发区项目包扶、工程施工等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购物卡、手机等折合人民币共计228000元和2000欧元,并为其谋取利益。(通讯员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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