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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厅原高官因受贿、介绍贿赂一审获刑11年
信息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0-8-20 18:08:00 点击人次:查看

湖南省农业厅原党组成员兼省乡镇企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厅级)邓慈常涉嫌受贿、介绍贿赂案,近日一审宣判。邓慈常犯受贿罪、介绍贿赂罪,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法院审理查明,邓慈常利用担任湖南省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便利,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索取财物125.9365万元,收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所送财物5万元。此外,邓慈常为他人介绍工程项目,收受好处费117万元。
法院同时判处,没收邓慈常财产50万元,追缴犯罪赃款和非法所得247.9365万元。(记者赵文明 阮占江 通讯员曾妍 王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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