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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地税局原局长获刑10年半
信息来源:《湖北日报》 更新时间:2010-8-25 18:13:00 点击人次:查看

8月17日,恩施州中级法院通报:恩施市法院对该州地方税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定双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刘定双去年12月29日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12日被逮捕。6月9日,恩施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刘定双自2003年至2009年担任恩施州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30.8万元、美金2000元及价值人民币26.7894万元的丰田越野车。刘定双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并积极退赔赃款共计128.27万元,丰田牌越野车也已追缴。 (唐业继 刘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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