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全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袁州区通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突出特色、跟踪管理“四项”措施,深入开展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
一、加强领导,大力夯实工作基础。区委高度重视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工作,把它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并召开常委会专题讨论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为副组长,政法委、农工部、农业局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袁州区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实施方案》,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并要求乡镇、街道党委(工委)书记为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第一责任人,对工作负总责。
二、完善制度,建立多重帮扶机制。为使示范点达到《实施方案》规定的目标要求,该区建立多重帮扶机制,实现“立体式”帮扶。一是建立区领导蹲点制,帮助示范点明确总体工作思路目标;二是建立部门单位挂点制,帮助示范点解决有关实际问题;三是建立区纪委领导、纪工委、科室“一对一”帮扶指导制,帮助指导示范点开展创建示范点工作。
三、突出特色,分类确立示范点。根据全区农村的不同情况,按照班子建设、文化底蕴、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等各方面因素,进行详细分类并建立档案。为突出示范点特色,区纪委对全区各村进行仔细调查,对各村进行了分门别类的筛选,确定了27个行政村(居委会)为区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其中南庙镇梅花村等10个示范点作为精品点上报至市纪委。
四、强化监督,实行工作实时跟踪管理。编发创建示范点工作信息简报,对全区创建示范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进行实时跟踪报导,对示范点创建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好作法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带动、示范作用,整体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袁州区纪委李勇平 陈红星 谢细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