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丰城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10年1月3日至31日,对2002年1月1日以来的在建或已竣工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围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或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工程决算价变更或超过中标价10%的建设工程项目[隐蔽工程签证的造价增加超过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事前未向监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报告而进行结算等内容进行整改。
为确保整改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该市设立了举报电话,开设财政专户,接受有关人员在整改期间向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交非法所得的违纪款;同时,对于不主动向组织交待问题、不主动纠正问题,甚至查出后还故意隐瞒违纪违法事实、顶风作案的,一经查实,严肃惩处,并将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丰城市纪委 熊华珍 吴国辉 罗建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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