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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细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党内监督
信息来源:宜春廉政在线 更新时间:2010-6-13 9:22:00 点击人次:查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促进“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法、高效化,强化党内民主监督,樟树市委专题研究下发《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应实施细则,细化相关内容,并严格贯彻执行。一是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内容。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类明确和列举“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力求详尽和完整,并在本地本部门单位管辖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进行完善后确定。二是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要把决策程序严格分解为酝酿决策、集体决策和执行决策三个步骤,每个步骤按不同事项进一步细化工作程序,确保各步骤高效、有序运转。三是细化责任追究。要对违反“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可能出现的行为逐一列举,明确区分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纪法规予以追究。(樟树市纪委 雷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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