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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信息来源:宜春廉政在线 更新时间:2010-8-13 16:34:00 点击人次:查看

为切实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日前,宜丰县在全县启动了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检查以下4方面情况:一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情况清理。重点对2009年度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的所有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对出让合同中没有严格按照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规划条件的情况进行清查。对在土地出让和划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并查处。二是闲置土地清理处置。重点对2010年3月31日前处于闲置状态的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清理处置。对认定的闲置土地还未处置到位的,严格按照省政府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处置方式和处置程序逐宗进行处置。对在清理中发现的囤地、炒地行为进行依法严厉查处。三是土地出让收支情况清理。重点对2007年以来依法出让、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项目收支情况,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等应补缴款项情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纳入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内容逐项进行清理。对清理出来的欠缴款项采取有效措施限时追缴,并严格按规定加收违约金。对已经征缴的土地出让金等款项,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返还、补偿、借予缴款人的,要限期追缴;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四是开展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房地产开发用地中违反法律法规闲置土地、囤地炒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等现象进行全面清查。
同时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了由县监察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计局、城乡规划建设局、房管局和城管局参加的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指导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规定了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下设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宜丰县纪委 胡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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