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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内容(一)
信息来源:宜春廉政在线 更新时间:2009-3-18 15:42:00 点击人次:查看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
    —、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
    2、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市地方各税及其他各项收入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地方税税种及国务院、省政府制定的资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组织税收宣传工作。
    4、负责组织查处全市范围内偷税、逃税、骗税、抗税案件工作,指导系统税收稽查工作;负责全市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负责检查纳税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5、组织开展地方税收调查研究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各地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6、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税收电子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做好计算机在全市地税系统的推广、运用工作。
    7、编报年度税收收入计划,编制税收中长期规划。
    8、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与管理县级地税局的正、副局长、纪检组长及其他正副科级干部。
    9、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11、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根据省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当前要重点推行以下方面的税务公开:
    1、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即向群众公告现行税收政策、法规(包括主要税种、税目、税率及征收办法等),以便群众掌握法规、监督行政。
    2、征收管理公开。即公开纳税程度(包括税务登记、购置发票、纳税申报、交纳税款、税务稽查等程度)及有关计税依据、税负,以方便纳税义务人纳税。
    3、处罚公开。即公开对纳税户偷、逃、抗税等违章违法案件处理的政策依据和处罚规定,公开违章典型案件和纳税人重要投诉的处理结果。
    4、纪律公开。即将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税务人员15不准)统一张贴在纳税服务厅和办公场所,公开税务人员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及管理的部门。
    5、文明服务承诺公开。公开有关文明服务承诺的内容,优化服务环境,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文明服务承诺
    1、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来联系工作的同志。
    2、纳税人咨询,原则上及时解答,需集体讨论的,七日内给予答复。
    3、办理税务登记,资料齐全者七日内办完。
    4、纳税申报填写规范的,十分钟内办理完毕。
    5、办理发票领购,接受合格资料后,十五分钟内办理完毕。
    6、及时向纳税人公告现行税收政策、法规,以便群众掌握和监督。
    7、采取切实可行的形式公开“双定户”税负,确保税负公开。
    8、处罚公开,及时公开对纳税人处罚的依据、标准及处罚结果。
    9、为举报人员保守秘密,对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兑现奖励金。
    10、保守纳税人商业秘密。
    11、严格执行检查计划制度,对同一纳税人一年内检查不超过两次,严禁税务人员擅自检查。
    12、严格依法检查,对涉税问题的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使用法律适当、程序合法。
    13、执行税务稽查工作“四分离”制度,公开各环节工作职责,及时将涉税问题查处结果公之于众。
    四、举报电话:3214708

                               宜春市邮政局
    —、宜春邮政的主要服务职责:
    1、按照国家资费标准和寄递要求负责邮件的收寄。
    2、按规定时限负责邮件的分拣、运输、投递任务。
    3、负责邮政营业场所的设置与管理,并在营业场所设置用户书写服务台,在明显位置公布营业时间、业务范围、业务单据书写式样、资费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服务、监督电话。
    4、负责在邮筒、信箱标明开取时间和频次,并按规定的时间开启邮筒、信箱。
    5、负责与同地名行政管理机构在城乡街道、村名址牌和单位、住宅区地址牌上邮政编码的编制。
    6、负责受理用户的业务咨询、查询、投诉等工作。
    二、服务内容:
    1、函件(信函、印刷品、盲人读物、明信片等的寄递)业务;
    2、包裹(普通包裹、快递包裹等)业务;
    3、邮政速递(国内国际特快专递、同城特快专递、特快货运等);
    4、报刊发行(同城互订、集订分送等);
    5、邮政储蓄(活期储蓄、定期储蓄、定活两便等);
    6、集邮(邮票、集邮品、集邮用具、集邮附属品等);
    7、特快送汇;
    8、入账汇款;
    9、户外广告;
    10、邮政银联卡;
    11、邮送广告;
    12、邮资封;
    13、邮政鲜花礼仪;
    14、图书报刊零售;
    15、种子和农资产品邮购;
    16、物流配送;
    17、电子汇兑;
    18、“代”字号业务(代理电信业务、代发工资、代发养老金、代发低报金、代理保险、代收税费等)。
    三、服务承诺
    邮政储蓄服务公约:储户至上,信誉第一;文明用语,礼貌待客;存取客户,一样对待;大钱小票,同样办理;遵守纪律,坚守岗位;坚持原则,不谋私利;服务周到,提高效率;欢迎储户,监督执行。
    邮政营业服务公约:廉洁从严,守纪遵章;先内后外,方便用户;文明礼貌,服务周到;卫生整洁,端庄大方;保证质量,讲究效率。
    报刊发投服务承诺:订报上门,送报到户;订到哪里,投到哪里;楼层订户免费提供使用信报箱,报刊短缺,缺一赔一。
    四、举报电话:3218516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制定质量、标准化、计量和锅容管特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2、统一管理和实施质量监督工作。对产品质量和市场商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协调全市“打假”工作,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3、宏观管理全市质量工作。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统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并对无证产品进行查处;协调管理与监督实施强制性管理的安全认证;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施资格认可考核、授权和监督管理。
    4、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负责企业标准的审批备案和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各类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全市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查处标准违法行为。
    5、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建立市级最高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指导企业计量工作,推广先进科学的计量管理方法;负责计量鉴定测试的授权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审批与管理;依法组织对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6、综合管理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锅容管特设备实施监督。
    7、管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干部、人事和财务工作;管理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宣传、教育、培训、信息、统计、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和管理所辖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协会工作。
    8、承办市政府及省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6、《江西省标准化管理条例》
    7、《江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五公开”“十不准”“八严禁”
    “五公开”
    1、公开行政处罚依据。
    2、公开行政处罚程序。
    3、公开执法人员身份。
    4、公开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5、公开行政处罚的决定。
   “十不准”
    1、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
    2、不准在执法时购物或在购物时执法。
    3、不准以言代法和提出与执法检查无关的要求,严禁执法中的随意行为。
    4、不准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索要和低价购买产品。
    5、不准试用、借用行政相对人的产品。
    6、不准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和违反法定的处罚程序。
    7、不准以收代罚,以罚代纪和依法代刑。
    8、不准私自处理、留置罚没财物和抽检的样品。
    9、不准替行政相对人说情和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10、不准对行政相对人刁难和打击报复。
    “八严禁“
    1、严禁在工作日中午和执法活动中饮酒。
    2、严禁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挂靠单位之间用公款互相宴请。
    3、严禁参加由工作对象支付费用的宴请。
    4、严禁开会、办班发放礼品。
    5、严禁收受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的礼品。
    6、严禁个人借用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的小汽车。
    7、严禁到下属单位和由工作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8、严禁接受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安排的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
    四、举报电话:0795-3238957

                                  汽车运输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
    1、汽车客、货运输。
    2、出租车与旅游服务。
    3、汽车修理与维护。
    4、汽车燃润料和配件销售。
    5、汽车检测与技术培训。
    6、土石方工程与房地产开发。
    二、优质规范服务承诺
    1、佩证上岗,举止端庄,礼貌用语,主动热情,规范服务。
    2、班车正班不脱班误点,严禁站内外揽客,不宰客、甩客。
    3、严禁爆炸品、易燃品、危险品上车,不违章行车。
    4、严格执行国家运价政策,严禁乱收费、乱加价。
    5、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风气,严禁“索、拿、卡、要”行为。
    6、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
    三、优质规范服务行为准则
    1、热爱祖国、献身交通、爱岗敬业、开拓进取;
    2、安全运输、文明生产、确保畅通、质量第一;
    3、优质服务、尊客爱货、方便及时、维护信誉;
    4、美化环境、维护秩序、塑造形象、关心集体;
    5、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弘扬正气;
    6、严于律己、遵章守纪、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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