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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优质规范服务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宜 更新时间:2009-4-3 15:49:00 点击人次:查看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02]22号)和《宜春市迎农运、创“三城”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部门和窗口行业的工作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解决一批影响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树立廉洁、务实、高效、公正的工作作风,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以新的形象迎接2004年第五届全国农运会,从2003年起,我市每年将在市(含袁州区)政府工作部门和窗口行业开展优质规范服务工作。
    一、目标和要求
    1、执行政策好: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落实省市有关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确保政令畅通,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不允许强调部门利益的和行业利益,发生与省市有关鼓励招商引资、加快发展经济的政策下对立的作法和行为。实现令行禁止的政策环境。
    2、政务公开好:要设立长期性政务公开栏或电子显示屏,不允许敷衍塞责,马虎应付;要真实、完整地公布政务公开的内容,除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其他各类事项都要公开,重点是公开各职能部门或服务部门的职责、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工程程序、办事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和处罚办法,不允许公开内容含糊空洞,该公开的部分公开,部分不公开;要严格按公开程序办事,不允许暗箱操作。创造公开透明的办事环境。
    3、优质服务好:要端正服务态度,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文明服务。不允许态度生硬,语言冷淡,作风粗暴,对群众合理要求置之不理、刁难设卡,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不允许推诿扯皮、办事拖拉;要简化办事程序,熟练掌握业务技能,提高办事效率,不允许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工作效率低。形成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4、文明执法好:要规范执法,依法执收执罚,不允许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设立小金库;要从严控制检查评比活动,检查实行政府审批制,不允许无批复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要从严执法,秉公执法,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不允许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不公、责任追究不到位;要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着装整齐,持证上岗,亮证检查,用语文明,手续完备,不允许无证检查、态度恶劣、简单粗暴、耍威风、搞特权。塑造文明规范的执法队伍。
    5、廉洁自律好:要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允许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索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要树立宗旨意识,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允许接受服务对象或处罚对象的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要做到办事公开、公平、公正,不允许凭人情、凭关系办事。树立清正廉洁的公仆形象。
    二、参加优质规范服务工作单位
    此次开展优质规范服务工作的范围是市直单位,袁州区按照本方案单独开展此项工作,其他县市参照执行。具体参加单位是:
    1、政府工作部门和司法机关: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委、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民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城管局、环保局、交通局、公路分局、稽征分局、物价局、科技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招商办、文化局、卫生局、计生委、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广电局、质监局、药监局、检验检疫局、体育局、统计局、粮食局、旅游局、民营企业局、安监局、气象局、外经贸局、外侨办、法制局、新闻出版分局、人民银行。
    2、窗口行业:宜春车务段、邮政局、宜春电信分公司、供电局、消防支队、烟草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信用社、人民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汽运公司、石油公司、城投公司。
    三、工作措施
    1、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在4月中旬前按照市优质规范服务领导小组的要求和本方案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奖惩办法。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要依法明确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制定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要运用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开展优质规范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和措施,提高干部职工的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2、公开政务和服务承诺。各单位要在4月下旬前,公开政务和服务承诺。除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其他各类事项都要公开,重点是公开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工程程序、办事结果等。要求设立长期性政务公开栏或电子显示屏,并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真实、完整地公布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的内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告知行政相对人自己的身份、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程序和办结时限。
    服务承诺中要明确工作时限。要承诺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公开违诺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和处罚办法等。
    3、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对照工作目标和要求,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针对主要问题,特别是影响我市迎农运树形象活动和经济发展环境、群众意见最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出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制度,认真抓落实。对违规和违纪人员,要严肃查处,根据不同情节作出警示、调离、待岗或辞退处理,构成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组织纠风办、整治办进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举报专用电话(电话号码:3274942、3266366),受理客商和群众的投诉,并从市(区)人大、政协、机关工委、企业、外商以及其他单位和社会各界聘请特邀评议员20—30名,广泛了解、监督各单位的优质规范服务情况。发现问题向事发单位下达督办单和工作整改通知书,责成其查处并整改,各单位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整改情况。对那些群众反应强烈、性质严重、影响极坏的问题进行直接查处。
    5、开展评议。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还将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每半年评议一次,年终进行总评,总评分为100分,由平时检查得分、评议员评议得分、群众民意测评得分三部分构成。上半年进行平时检查和评议员评议,两项得分分别占全年总评分的7.5%;下半年进行平时检查、评议员评议和群众民意测评,前两项得分分别占总评分的17.5%,后一项得分占全年总评分的50%。年终总评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良单位,85分以下至70分为合格单位,7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总评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报市委、市政府后,向全市通报结果并兑现奖惩。
    平时检查得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平时明查暗访情况和各参评单位落实本方案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统计。
    评议员评议得分,由特邀评议员对参评单位进行评分。群众民意测评得分,每年12月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直机关、县市区党政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是请企业、外商、对口服务基层单位和群众对参评单位进行测评,统计出群众民意测评得分。
    6、严格奖罚。每年年终按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向全市通报政府工作部门和窗口行业两个序列的评议结果。对每个序列每进入一次前3名的单位,在全市通报表扬,其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评为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连续两年进入前3名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全体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连续三年进入前3名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全体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凡被评为不合格或最后1名的单位,其主要领导要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讨,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其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连续两年不合格的,除给予上述处理外,要扣发单位主要领导的年终奖金,全体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连续三年评为不合格的,除给予上述处理外,扣发全体班子成员年终资金,单位主要领导评为不称职公务员或免职(属条管单位的向其主管部门提出奖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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