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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做好四件事 落实科学发展观
信息来源:宜春廉政在线 更新时间:2009-12-1 17:20:00 点击人次:查看

纪检监察工作如何体现科学发展观,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日常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要把好方向,找准位置,狠抓落实,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重点做好“四件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党委政府放心的事。纪检监察机关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要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立足党委政府所需、人民群众所想、纪检监察机关所能,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把创优经济发展环境作为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三中心一平台”建设,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严格执纪,惩腐治贪,做好腐败分子害怕的事。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不查办案件,不严惩腐败,教育就没有说服力、制度就没有约束力、监督就没有威慑力。要严肃查处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特别是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破坏资源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法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违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同时,要切实推行一案双查和一案双报告制度,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找出一些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教育一片干部。
三、纠风治乱,关心民生,做好人民群众满意的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要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实行一站式办公、零距离服务,逐步形成便民服务“绿色通道”,树立“有事请找我、我为你服务”的意识,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现便民服务中心便民办事、为民理财、帮民致富、促进和谐等四大功能。与此同时,继续狠抓纠风治乱。加大对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治理,严格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着力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财经制度。狠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确保各类专项资金准确到位,严防资金“跑、冒、滴、漏”。
四、预防为先,监管并举,做好干部健康成长的事。办案也是一种教育,监督更是为了保护。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惩治腐败与保障党员干部权利并重,正确处理严格执纪与保护干部的关系。要强化教育的针对性。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正反典型教育,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正确对待组织、群众和自己,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要突出监督的广泛性。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以组织监督为重点,家庭监督、社会监督为补充,整合监督力量,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要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认真组织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力度,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要把深化改革、推进发展中出现的探索失误和严重违纪违法区分开来,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实干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腐败者、保护创业者。(上高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高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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