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保护干部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奉新县纪委结合实际,围绕“三个坚持”开展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解决信访问题,有力地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维护了基层的和谐稳定。
一、接访上坚持做到“三宜三不宜”
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接待部门是疏导上访群众情绪、了解信访案件线索、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岗位,我们要带着感情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一是接访方式上宜“导”不宜“堵”。群众的来访,大多带着情绪到信访室来,有时会发生一些过激行为,对此,不能强“堵”硬“压”,要采取“导”的办法及时疏导。稳定群众情绪,及时调查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二是接访态度上宜“暖”不宜“冷”。接访人员要站在群众位置上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做群众的知心人。一句问候、一杯热茶、一把椅子,既能使来访者消气,不感到失望,也能使自己更贴近群众,便于掌握问题的实质,更好地解决信访问题。不可用“冷眼”“冷语”而冷了上访群众的心,导致矛盾激化。
办访原则上宜“快”不宜“拖”。上访群众大多急于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如果久拖不决,一方面会使群众产生不信任感,另一方面则容易使小事拖成大事,使小问题扩大化、复杂化,给最终解决问题带来较大难度。
二、办访上坚持在“早、快、实”上下工夫
早,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一是早介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一些基层解决有难度的问题,要主动提前介入,指导和帮助基层及时处理。遇到棘手难办的上访案件,尽量发挥集体的力量,多管齐下,集中处理,及时合理的解决问题。二是早警示,防微杜渐。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吃喝、敛财等问题,经调查构不上违纪的,及时对被信访人进行提醒性、诫勉性谈话,敲警钟,促其改正,使信访人看到成效而息访。三是早办结,防止产生负面影响。对一些上访人反映的问题、矛盾比较尖锐、集中的,迅速组织调查,防止矛盾激化,产生负面影响
快,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是信访动态反映快。把了解掌握基层的信访动态作为信访工作的一个重点。我们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信访排查例会制度、信访案件包案制度,全县各乡(镇)于每月25日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表”报县纪委信访室,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对本乡(镇)出现的上访苗头和矛盾纠纷等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后,明确责任,落实包案领导责任人。通过信访排查例会,认真筛选和分析案件线索,对可查性强的违法违纪问题,特别是有具体线索的署名举报,确定调查方案,责任落实到人。二是调查取证快。对群众的举报,快速调查,快速处理。对单一的信访问题,查结不过天,对反映较多且简单的信访问题查结不过周,对复杂的信访问题查结不过月。三是对信访问题处理快。凡是群众来访或署名的信访件,尤其是集体访超级访,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向群众讲明原因;对政策不允许的,向群众阐明政策,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干部违纪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实,即把群众稳定在基层。信访直接反映广大群众的心声。信访工作能否为群众服务,为群众办事,是群众满意与否的关键。因此,我们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信访办理的主要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求真务实和落实上下功夫,为群众排忧解难。一是建立了信访台账销账制度。对所有来访及收到的信件,县纪委信访室全部编号立卷,建立台账,以便统计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数据。同时,对反映的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逐个研究调处方案,明确解决时限,对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做到受理有序,规范办理,确保把问题的处理落到实处,信访台账办结,及时销账。二是实行了“首问负责制”。谁接访谁负责,及时汇报及时协调处理,不准推诿扯皮。凡上访人初次上访的,要认真调查了解,能够解决的及时办理,不能解决的,要向上访人讲清楚,说明白,必要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三是实行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回执单”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凡是反映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或有具体线索的信件,进行直查核实;凡是反映县直各单位的一般信访件,在填写“信访转办单”的同时,附上“回执单”,要求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回执单”制度的实施,保证了信访举报信件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更加规范,各单位领导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更加重视,群众反映的违纪线索得以及时查清,为社会的稳定起到了有效的保障作用。近两年来,群众反映的信访件办结率均为100%。
三、息访上着重在规范公示上做文章
一是做到“三个必须公示”,明确公示重点。即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访件和涉及重复信访特别是几经处理仍不信服的信访老户必须公示;群众普遍关注的干部以权谋私的信访件必须公示;经过调查,所反映的问题与事实出入较大,检举人有误解,被检举人有压力,并已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影响的信访件必须公示;
二是做到“三个坚持”,明确公示要求。信访办理程序坚持常年公示。将信访件从受理到报结反馈等程序以及条例有关内容等,统一印发悬挂上墙,让信访者了解和掌握信访办理的基本要求,以便对信访工作人员实施监督。二是信访个案坚持临时公示。对一些上访人反映的时效性较强的信访件,及时组织人员快查速结,并按照特事特办原则予以临时公示;三是信访办理结果坚持随时公示。每件信访查结后,一律向反映或举报人反馈结果,听取反映人或举报人意见建议;匿名信访办结后,只要不涉及个人隐私,原则上在适当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公示;集体访办结后,原则上进行张榜公示。公示3—5天后无异议的准予结案,如有新的反映,再作补充调查,直至息访。
三是运用三种形式,扩大公示范围。谈话公示。凡署名信访,调查结束,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反映人和被反映人反馈,听取双方意见。若有异议,还要作补充调查或不同意见的说明。二是张榜公示。对涉及多数人利益的信访件,处理后,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张榜公示,以消除群众的误解和疑虑。三是会议公示。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处理比较复杂,不作出全面解释又说不清问题的,处理结束后,通过召开各个层次各种形式的会议,说明情况,做出解释。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及带有普遍教育意义的信访问题,调查结束后,通过会议通报或文件通报形式予以公开,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奉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细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