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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理论征文——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提高制度执行力
信息来源:宜春廉政在线 更新时间:2010-6-7 16:46:00 点击人次:查看

党中央反复强调,要建立“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的腐败防控体系。近期,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又强调指出,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在反腐倡廉工作的具体实践中,我们一定要十分注重抓好制度的创新工作,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一、在制订反腐倡廉制度的理念上要创新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具有创新的理念、实践的理念、全局的理念,才能制订出前瞻性的、切实可行的制度。我们在制定反腐倡廉制度时,一定要思维超前,考虑周密,视野宽广。
1、要突出反腐倡廉制度的系统性
反腐倡廉工作具有系统性、长期性。在制定制度时,要统筹考虑,做到周到细密。在时间跨度上,要注重连续和衔接,保持制度的长效性。在部门关联上,要注意部门的协调性和制度的同等效果性。不能各自为阵,你搞你的一套制度,我搞我的一套,甚至部门之间制度宽严大相径庭,互相矛盾。因此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把关,要统一制度的制订口径,一些在各部门都适用的制度要统一制作,使制度便于遵守,便于操作,便于执行。
2、要体现反腐倡廉制度的规范性
要避免制订制度过多、过滥。频繁制作制度,动不动就出台制度,表面上看很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实际上是一种乱作为,滥作为,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当作儿戏的做法。制作制度一定要具体、要严密,要制成规范性的文件,不要让腐败分子有机可乘,钻了制度的空子,使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在制定制度的程序上要规范,要像制订法律法规一样,有一套规范性的制作程序,要在制作过程中增加群众的参与性,决不能搞个别人闭门造册,增强制度的群众基础。
3、要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
首先,在制订制度时要有科学的思维,要用科学的思想来思考制度制订的背景、时代特点,研究形成制度的框架和结构,仔细研议出适时代特点和改革发展的具体条文。其次,在制订制度时要有科学的方法,要利用现在网络和信息手段,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信息反馈意见建议,使制度更加完善。再次是制度制订要与科学运用对接。如交通管理中的电子警察,雷达监控,等等。在反腐倡廉工作,也可以试行:电子、雷达纪检监督员,这样就可以避免反腐败工作中的人情因素,真正达到“制度面前没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目的。所以在制订制度时,一定要有预见性,使之能与未来的现代科学反腐手段顺利对接。
 4、要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适用性
我们要不断地增强制度的适用性,才能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的新情况、新动向,才能适应反腐倡廉工作的现实需要。目前,重点要解决反腐倡廉制度中的不适应、不配套、不具体、不严谨和不便执行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第一手资料。各部门各单位纪委和纪检组成员,要认真研究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现有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完善,对一些新的工作、新的领域还没有形成制度监督管理的,要尽快制订制度,实现全领域制度全覆盖。
二、在建设反腐倡廉制度的思路上要创新
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防腐拒腐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取向,找准突破口,明确着力点。
1、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制度建设。改革的重点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区域,也往往是制度建设的空乏区域。由于改革步伐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往往会出现制度建设滞后,对改革发展中涌现出来新情况、新问题会感到不适应和束手无策。尤其在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生产要素集中,市场经济活跃,人的思想也活跃,许多事情的发生没先兆,许多问题的解决没有经验可循,更没有现成的制度供我们借鉴。我们只有充分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采取预见性和跟踪性的办法,敢于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大胆创新抓好制度建设,用制度来保障改革开放,以严肃制度来巩固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2、针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现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管理着人权、物权、钱权的部门,是腐败易发的部门;人、才、物生产要素分配的环节是腐败多发的环节。当前,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采购、产权交易、资源开发、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等领域,腐败问题呈现高发态势。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放在这些领域,在组织精兵强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的同时,特别要注重加强制度建设,要采取查漏补缺的办法,对原有制度逐个进行审核,发现有缺陷、不完备的要立即进行补充和健全。要针对重点人员、重要事项单个制订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完备制度监控机制,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3、着眼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强制度建设。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是民生问题和基层党员领导的清廉问题。关注民生、维护民利是反腐倡廉的目的所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机制,用制度保障经济发展与改革成果与民共享,要针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民生议题,及时研究制订相关制度,保证中央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在基层大力推进阳光政务,推进党务、政务和公共事务公开,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政务阳光操作制度,切实提高基层工作透明度和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公信力。
三、在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方法上要创新
提升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是反腐工作的当务之急。我们要通过方法创新、措施创新来促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提高。
1、强化宣传教育。要把制度宣传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之中,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教育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做到入脑入心,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采用各种培训班、学习班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反腐倡廉制度,使党员干部真正熟记制度、理解制度、重视制度。召开专题会议或利用各种层级的会议,学习宣讲制度,形成大小会议学习制度,时时处处遵守制度的良好习惯。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宣传周或宣传月活动,浓化制度的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实现制度宣传全覆盖。
2、强化检查监督。加大对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检查监督力度,把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一把手”落实责任制,把“一把手”本人及本单位执行制度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之中;要形成有效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考评激励机制,把制度执行的好坏与年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建立定期检查监督制度。反腐倡廉制度一旦形成之后,上级纪检监察部对下级部门执行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或抽查,并将检查、抽查结果向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党委(组)通报,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3、强化沟通反馈。在制度执行中要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注重上下沟通,及时收集处理执行中反馈上来的信息,进一步提高制度的可行性。要建立起一套较完备的上下沟通机制,如设立热线电话、纪委书记信箱、信息反馈平台等等,多方面多角度收集各方意见、建议。通过执行、反馈,再执行、再反馈,来修订制度、不断完善制度,使得制度在实际执行中真正行得通、发挥应有的作用。
4、强化行为责任。明确制度贯彻执行的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尽职尽责执行得力的给予褒奖,对执行不利的给予批评教育,并与党员干部晋升、晋级、年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注重强化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制度的责任,对领导干部带头干扰破坏制度执行的要从重惩处。树立起领导干部带头坚持制度、自觉遵守制度、认真落实制度的良好风范。切实抓好变通制度、打擦边球行为的责任追究。对那些投机取巧,碰到制度绕道走,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要进行诫免谈话,坚决做到下不为例。对于那些踩红线又不触底线的,要亮红灯,直至责任追究,彻底打消他们侥幸过关的念头。(上高县房管局 付仁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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