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制定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优化奉新的发展环境,日前,江西省奉新县结合该县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全面提升奉新科学发展水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出《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创优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
该《规定》将包括未经县“双优”办审批备案县政府审定同意而擅自进入园区企业检查、不作为乱作为或索拿卡要损害发展环境以及经过核准应进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和收费的项目而不进厅造成办事群众在中心窗口和单位“两头跑”、进厅单位不给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已核准取消的审批和收费项目仍在审批和收费、应进厅收费的项目而在厅外收费和不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间完成审批事项等与发展环境息息相关的事项一并设置“高压线”,并明确了管理监督单位和处理原则。(奉新县纪委 帅学习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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