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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房管局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制度
信息来源:监察局 更新时间:2009-12-10 11:02:00 点击人次:查看

县房管局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的防腐力度,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危旧房改造等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实行廉政责任书制度,将防腐的关口前移,彻底铲除工程建设项目中腐败滋生的土壤。该制度规定,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开工后在施工现场公示,并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廉政责任书》要求工程发包管理方做到“五不准”:不准向承建方索要或接受其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好处费、感谢费;不准在承建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建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建方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向承建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承建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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