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为全面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及县纪委《2010年度工作安排》,切实加强对审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局长与各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各股(室)长与其它机关干部分别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书记、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局党组各成员对分管部门、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股(室)长及审计组长对各股室及各审计小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对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彭以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