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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行公务卡接待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监察局 更新时间:2009-12-10 11:00:00 点击人次:查看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减少预算单位现金使用,提高支出透明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发生,我县从11月1日起,在县直行政单位及县城中小学校推行公务卡接待管理制度。该制度涵盖范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中的餐饮、住宿费用。公务卡实行“个人先行支付,单位审核报销,财政实时监控”的操作程序管理,即要求持卡人从事公务活动时,在公务卡消费的资金范围和备用金额内刷卡消费,单位财务部门对持卡人申请报销的公务支出,对刷卡消费凭证和发票进行查验、核对,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并由单位财务部门向公务卡划款充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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