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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三项机制”捆住入企乱检查“黑手”

来源:宜春廉政在线发布时间:2012-03-30 10:39:00
高安市通过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坚持从源头上捆住涉企乱检查“黑手”。该市一是建立企业检查备案制。要求各职能部门除突发事件处置或具有保密性要求等特殊情况的检查可事后备案外,其他入企检查工作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将检查对象或范围、检查依据、检查事项、检查时间报市“优质服务、优先环境”办公室备案登记。二是建立对企业行政处罚备查制。明确要求:凡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金额超过500元的,一律实行备查制,并坚持一月一报送,要求实施行政处罚机关每月定期将前一个月的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置金额及时上报,接受严格监督。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对未按照规定备案备查,擅自入企检查和对企处罚,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恶劣影响,严肃损害高安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追究领导责任。通过实行“三项机制”,该市有效规范了入企检查和处罚行为,今年1-3月,全市未收到一件涉企检查投诉件,企业对64个职能部门的月度综合测评满意率达到96.2%。(高安市纪委办公室 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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