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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推行“四项制度”加强“两房”建设监管

来源:宜春廉政在线发布时间:2010-07-13 17:06:00
一是推行县委、政府督查制。 将“两房”建设列入全县“重点工程”督察项目,实行目标管理、年度考核。
二是推行代表、委员监督制。 由县人大、政协每半年组织一次代表、委员深入“两房”建设现场,考察、督导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三是推行工程管理责任制。 对施工队伍进行设岗定责,要求管理人员各自把关,明晰工作内容,限定工程进度,严格兑现合同奖惩。
四是推行建设资金联批制。 严格进行合同管理,每笔资金支付前必须由财政、发改委、两房办、监理、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共同核实。
截止目前,全县共建成廉租房496套,经济适用房120套,在建廉租房192套,未发生一起违纪违规行为。(宜丰县纪委: 熊义辉 黄维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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