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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推行公示制严防工程建设腐败

来源:宜春廉政在线发布时间:2010-07-29 09:06:00

万载县积极探索预防工程腐败的新路,出台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公示办法》,在工程建设领域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查处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
《办法》规定,对单项投资规模 100万元以上的、结算价与中标价差异超过 10 %的、与民生和社会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相关、公众普遍关注的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单位、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立项批准材料(包括项目功能、项目规划设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主要工程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等),财政评审或重点办审定价格,招标投标及工程合同情况,施工过程中项目变更内容及批文号,项目结算总额及明细和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公示方式分为单位公示和媒体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收到县审计局对项目决算审计报告及项目结算表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公示表》后报县招标办,招标办在5个工作日内汇总送县政府信息中心、县招投标中心交易中心。县政府信息中心、县招投标中心交易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项目建设单位同时将工程建设项目结算情况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公示。
万载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何晓雄表示,建立结算公示制度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能有力打击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法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遏制腐败。(万载县纪委  郭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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