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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出台《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助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风转变

来源:发布时间:2017-05-11 16:21:00

近日,宜丰县出台《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对全县行政审批工作提出了详实要求、细化了具体工作、明确了监督管理,这也为当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风整治给出了“药方”。

《办法》中指出,行政审批工作要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以“放管服”改革为主线,以“集中、精简、高效、便捷”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夯实政务服务体系,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办法》中提出,凡涉及与经济发展、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具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含核准、备案、年检等)职能的单位,都必须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窗口式受理、授权窗口审批、一个地点收费”。

《办法》中明确,审批单位给窗口工作人员授权确有困难的,必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到窗口行使行政审批权,坚决杜绝窗口只“受理”不“办理”、让申办者在窗口和单位之间“两头跑”的现象,真正做到“一站式”服务。凡需经两个以上行政审批单位交叉审批的事项,必须明确一个主受理窗口,申办者只需到主受理窗口递交相应的申请材料,主受理窗口按照“一窗受理、抄告相关、联动审批、限时完成、责任追究”的要求,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回复、统一发证。

县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对中心各窗口单位行政审批工作进行考评,以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中心办理,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和“限时办结制”为考核重点,一月一考核进行排序,考核采取平时抽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奖励与惩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总评。(宜丰县干部作风整治办 龚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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