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上高县多措并举加强公车管理

来源:宜春廉政在线发布时间:2009-10-26 09:44:00
 
今年以来,上高县以“杜绝 公车私用、 降低费用开支、 倡导廉政之风 ”为目标,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重申公务用车纪律。春节前,该县纪委 重申了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一律不得私驾公车,也不得将公车交由非专职人员驾驶;凡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的,一经查实,一律按违纪处理; 凡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酿成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后果的,一律对该领导干部先行免职,再作纪律处理,同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二是节假日公车集中封存管理。春节期间,该县委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春节期间公车集中管理的紧急通知》,县直单位除保留一辆公车用于节日值班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公安交警、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等车辆外,对全县60个单位138辆公车首次实施了定点集中封存管理,此举不仅有效防止了公车私用现象,而且节约了单位费用开支,同时还为私家车春节出行让路,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三是公车统一标识管理。 为拓展群众对公务车辆的监督, 今年9月,该 县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 全县所有公务用车(含事业单位)必须在车辆前后挡风玻璃的右下角粘贴“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凡新购公务用车的,必须在办理车辆入户手续后15日内粘贴公车统一标识;原有公务用车标识因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损毁的,必须在一周之内申领更新。同时在县纪委廉政办还 设立了公车私用监督举报电话,对违反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制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上高县纪委陶小平)
 
 
网站地图
宜春市纪检监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