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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宜春各地在行动】(一)

来源:宜春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4-18 08:10:42


      编者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把“打伞破网”工作摆在最突出、最优先的位置强力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总结工作经验,发现解决问题,提高斗争策略,掀起更大攻势,即日起“廉洁宜春”开设“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宜春各地在行动”专栏,全面展示各地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工作进展情况。敬请关注!


袁州

图为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会议现场


4月以来,袁州区纪委监委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和上级纪委监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对标对表,科学谋划,强力推进,“打伞破网”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4月17日,共收集相关问题线索22条,其中已办结15条,正在初核7条;立案查处14件,其中查处“保护伞”案件14件,打掉“保护伞”14人。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区纪委区监委班子会、委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会、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对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处置核查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任组长,下设三个工作专班和专职办公室,分别由三位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负责。


三是“双向筛查”问题线索,深挖“保护伞”。一方面,对2018年以来已结和未结的涉黑涉恶领域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清理”;另一方面,对2018年以来公安机关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核查清零,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和政法机关同步介入、同步核查,形成“双专班”同步办案机制,确保“扫黑”和“打伞”同频共振、相向发力。通过“双向筛查”,筛查出问题线索6件,已立案4件,正在调查2件。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的重点案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综合运用提级调查、异地交叉办案等方式深挖细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背后“保护伞”,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参与市纪委提级交叉工作专班,目前,已立案查处“保护伞”5人。(袁州区纪委监委)


宜丰

图为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会议现场


宜丰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瞄准目标定位,认真履职尽责,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统一思想,提高站位。4月17日,宜丰县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为契机,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紧盯涉黑涉恶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不放,在深挖幕后、“打伞破网”上再发力,推动“打伞破网”工作取得新突破。


对标对表,边督边改。聚焦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这个主攻方向,补齐工作短板,对已经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认真排查深挖案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对正在侦办的案件,积极主动与政法机关衔接;对涉黑案件坚持“一案三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全面清理久拖不结的问题线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线索核查效率和质量。成立涉恶案件工作专班,同步介入、同步开展调查,发现“保护伞”问题线索7条,已对其中5条进行党纪立案。


压实责任,务求实效。通过对4个重点乡镇主要负责人及5个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等方式,压紧夯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等“五个责任”,建立每周线索点对点报送制度,继续实行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签字背书制度,推动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坚决查处在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推动责任落实到位。


今年以来,该县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1件,立案15起,组织处理1人,其中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立案4人,“保护伞”问题立案11人,因工作推动不力给予组织处理1人。(宜丰县纪委监委)


明月山

​图为区纪工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分析研判会会议现场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纪工委以中央督导组督导为契机,强化监督执纪,强力推进“打伞破网”,工作取得新进展。4月以来,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人,其中涉黑涉恶腐败1人,“保护伞”1人,工作推进不力1人。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以市纪委市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要求为整改方向,着力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变压力为动力,切实破除前期存在的“等、靠”思想,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放在最突出、最优先的位置来抓紧抓实。通过专题会、集中学习会等进一步统一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将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二是认真分析研判。成立由区纪工委书记任组长的“10·11”案“打伞破网”工作专班,协调区扫黑办和公检法等部门,调取公安机关侦办“10·11”恶势力团伙案案卷,严格落实“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工作机制,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对案情进行深入分析,从政治高度全面梳理该恶势力团伙坐大成势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问题,厘清工作思路,明确调查方向,推动调查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有效突破。


三是迅速调查处置。在调查处置过程中,区纪工委主动加强与市纪委市监委相关业务室的沟通汇报以及与区扫黑办、区公安分局的协调配合,统筹区、镇两级纪检监察人员力量,深挖细查,迅速掌握了有关公职人员参与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立案审查。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扎实的作风,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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