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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运用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开展乡、村、组“三级”公示

来源:宜春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6-28 08:24:17

“莫丰梅家享受了一万多元危房改造资金,而村里真正贫困的人却没有资格,这个‘处分’给得好。”铜鼓县港口乡华仙村大躁组村民王义华在观看了村委干部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公示后,拍手称快。


为进一步用好反面典型“活教材”,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该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乡、村、组“三级”公示制度,从近两年来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例中梳理筛选出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4类共13起典型案例,将案例中受处分对象的基本情况、违纪违法事实、处分决定机关、处分档次、处分影响期、处分影响等内容,以展板的形式在乡、村、组人员流动密集地、醒目处巡回公示,并在“清风铜鼓”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公开曝光。通过典型案例巡回公示和公开曝光,让党员干部从中受到教育,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基层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目前,共在6个乡镇58个村(居委)200余个村组进行了公示,在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永宁镇城建办党员干部刘国华看到西湖村原主任卢全政因危房改造资格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感慨地说:“作为城建口干部,我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岗位上守好责、把好关。”


下一步,该县将在深入运用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三级”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方法,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村组现场授课、开展违纪款现场清退活动、编印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漫画册等形式,让廉政教育走进基层,实现常态化、长效化。(铜鼓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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