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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宜春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来源:宜春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时间:2016-02-02 09:13:00

中国共产党宜春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6年2月1日中国共产党宜春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宜春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2月1日在宜春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4人,列席277人。

市委书记邓保生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蒋斌、谢来发、肖伏芝、黄建平、刘海滨、王宏安、钱薇、张鉴武、袁川、蔡清平、魏晓奎、高国结等市领导出席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15年全市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全会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审议通过了王宏安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建设宜春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工作报告。丰城市、万载县、高安市、宜阳新区、市审计局、市水利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文广新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

全会传达学习了省委强卫书记在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的讲话精神和周泽民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一致认为,省委强卫书记的讲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部署,充分肯定了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刻分析了当前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并对今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强调要深刻把握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不断把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引向深入。强卫同志的讲话,对于深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周泽民同志的工作报告,对2016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强调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准则和条例,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化巡视监督,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

全会认为,邓保生同志的讲话,对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深刻分析了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存在的突出问题,对2016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知情增信,坚持不懈推进正风反腐;知责思为,切实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知任图进,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邓保生同志的讲话,贯彻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符合我市实际,对于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部署,认真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扎实开展廉政专项巡察,大力营造知规守纪氛围,全面加强纪检队伍建设。

全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纪委紧跟中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步伐,紧密结合实际,在学习中思考、在实践中感悟,有以下深切体会:一是必须层层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要继续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二是必须坚持做到惩治与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紧抓惩治不放松、利剑高悬,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在治“病树”、正“歪树”上下功夫,着力提升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三是必须下大气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带来的实际成果。四是必须始终保持严抓的力度和常抓的韧劲。正风反腐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全会强调,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章赋予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持续建设宜春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开展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再学习、再宣传活动,促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全覆盖,引导党员干部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贯彻实施准则和条例,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查处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当“两面人”,拉小圈子、搞阴谋诡计,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认真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

第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认真贯彻中央将出台的党内问责条例及省里将出台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办法,研究制定我市实施细则。加大问责追究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认真落实省里即将出台的关于推进市、县巡察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加大对乡、村两级的巡察力度,以“六大纪律”为标尺,深化“六个着力”,重点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力争今年换届前完成对重点单位和部门的巡察。

第三,坚持正风肃纪,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盯紧年节假期、抓好重要环节、管住“关键少数”,继续抓好“红包”和“违插”专项治理。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 “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在内部食堂搞不正之风的一律从严查处,对违规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深入挖掘和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蕴藏的廉洁文化元素,扬善抑恶、扬美抑丑,推动优良党风与淳朴民风良性互动。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机制,开展津贴补贴和福利发放情况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

第四,保持节奏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把握好“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坚决减存量、遏增量。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把握执纪特色,改进执纪审查方式,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抓好预防更是成绩”的政绩观。加强纪律审查,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树立鲜明的执纪导向,既要严格监督执纪,又要注意保护干部,着力营造勇于担当、大胆干事的良好氛围。

第五,回应群众关切,着力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巩固深化集中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专项行动的成果,严肃查处扶贫移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和节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问题;在集体“三资”管理、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方面优亲厚友、办事不公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小鬼难缠甚至欺压群众问题。

第六,注重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纪检组组长要集中精力干好主业,经常向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贯彻执行省纪委关于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办法,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意见。紧紧扭住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陆续铺开相关改革工作。

第七,加强管理监督,从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配合党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进一步优化各级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任职条件和履职要求,扩大纪检监察干部选用视野。把绝对忠诚作为第一位的要求,锤炼纪检监察干部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健全自我监督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中开展思想作风专题教育,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等行为,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清理门户,用铁的纪律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责、乘势而上,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持续建设宜春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实现“十三五‘提前翻番、力争百强、同步小康’”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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